雷曼(Lehman)破產(chǎn)調(diào)查報告,無疑會讓人們對坑蒙拐騙的投資銀行家嗤之以鼻。有些人可能還會將其與過去的金融欺詐事件進行比較,例如安然(Enron)或馬多夫(Madoff)事件。但這樣做實際上忽略了雷曼破產(chǎn)更深遠的意義。
雷曼是一家管理糟糕的銀行,有著一個不負責任的商業(yè)模式。但它不是安然,也不存在什么龐氏騙局。事實上,如果身處同樣的境地,任何銀行都會像雷曼那樣做。
我們有必要回顧一下雷曼倒閉前的幾個月。在2008年3月美國政府為貝爾斯登(Bear Stearns)紓困之后,投資者們對于依賴大宗融資的高杠桿率投行顯然已失去了信任。而在這一點上,雷曼是無可比擬的。因此,它便成為緊接著倒下的那塊多米諾骨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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