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見到埃德?伯吉斯(Ed Burgess)時,這位18歲的小伙子剛剛干了9個月的侍者工作,接下來要去南美旅游半年。時薪6英鎊,加上收到的小費,他總共掙了3500英鎊。他準備拿這些當旅費。
我很想從一位內部人士那里了解,在倫敦繁忙的餐館當侍者是什么滋味。在我們談話的過程中,伯吉斯的語速極快。但剛到金絲雀碼頭Canteen餐廳時,他說得很少。他只是左右顧盼,觀察這家餐廳。
“這地兒看上去真不錯,”他說,“每個人看起來心情都很好。我愿意在這種地方工作。自從我當上侍者,我就開始注意以前從來不注意的事情:人們是否在微笑,他們走路是否帶有目的性。這些經驗使我遠比以前更善于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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