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機對公共財政狀況具有破壞性影響。危機爆發前財政超支最嚴重的國家,所受沖擊也最為深重。對于七國集團(G7)的成員國而言,這指的是受到泡沫影響的美國和英國。兩國面臨的一個共同問題是:何時開始收緊,以及收緊到何種程度。財政緊縮必須是實質性的,但過早行動可能會是毀滅性的錯誤。
馬里蘭大學的卡門?萊因哈特(Carmen Reinhart)和哈佛大學的肯尼斯?羅格夫(Kenneth Rogoff)在其關于金融危機歷史的著作中指出,在遭受危機沖擊的國家,“債務實際存量幾乎翻了一番”。*美國和英國也將如此。其中只有少部分是由為金融部門紓困、或刺激計劃造成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指出,2007年至2010年間,英國財政赤字與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例將上升10.6個百分點,但與自行酌定的危機相關措施毫無干系。**在美國,這一比例將上升6.5個百分點,其中1.8個百分點要歸因于此類措施。大多數變化是結構性的:GDP和財政收入水平將不會回到以前的道路上。
不過,人們該如何評定這種財政狀況下滑呢?一種辦法是從歷史上看。IMF預計,2007至2014年間,危機將使英國凈公債與GDP的比例上升近50個百分點。之前具有可比性的只有戰爭時期。此次增幅較法國拿破侖戰爭或20世紀的兩次世界大戰時期要小一些,但不亞于、甚至高于18世紀的其它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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