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曾“被”發生過兩次改革。一次是19世紀經過被美國佩里黑船迫使“開國”,實現了的“明治維新”。日本人從西方吸收制度先進性,富國強兵、文明開化,卻保留日本特色的文化民族性,因此走向“半西方”而“非全盤西化”的道路。另一次是二戰慘敗后的“戰后改革”,主要指的是被美國改造。改造的三大特征是:民主化、非軍事化以及保留天皇制。
如今,尤其中年一代的日本人指責美國當年單方面強行對日改造,主張東京審判不合理。但無論如何,戰后改革促進了日本政治、社會制度的發展,并為隨后的“戰后奇跡”奠定了基礎,是不爭的事實。
“法治”、“民主”、“自由”等制度理念已經普及到日本國民生活中每一角落。其實現過程無疑是在保持傳統文化的基礎上,對政治、社會、經濟等領域進行改革的結晶。處于21世紀初的日本,社會結構依然沒有擺脫單一性,很難在觀念上有所突破,正面地看待外國,真實地傳播祖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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