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在軍政府直接統(tǒng)治之下的2007年5月,泰國憲法法院以在1年多前的2006年4月大選中“舞弊”為由,下令解散泰愛泰黨,并判決包括他信在內的100多名黨內高官5年內禁止參政,一位法官辯稱:“(泰愛泰黨)妨礙了民主,它只不過是利用民主選舉來取得專制的權力?!睂λ艅萘Φ拇驌袅Χ炔豢芍^不大。同年12月,軍政府“還政于民”,泰國舉行大選。令他信敵人跌破眼鏡的是,被原來的泰愛泰黨整體借殼的“人民力量黨”贏得了大選,黨主席沙馬成為新一任民選泰國總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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