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以行政力量排擠壓制TikTok造成了TikTok極大的被動和風險。目前TikTok正在嘗試以法律訴訟的途徑積極自救。然而總統所簽署的行政命令(executive order)有其權威性,其實質在于威脅、否定甚至剝奪TikTok在美經營的合法性。如果在9月15日前(共45天緩沖期)事態沒有得到實質性改觀的話,TikTok的前景消極。
在較長的歷史時期內,中國對美直接投資中,國有資本占主流,對外直接投資在服務和服從國家經濟發展全局和宏觀調控目標下,兼顧企業微觀經濟利益這一特征,引發了美國政府對“紅色中國”資本在戰略面上的不信任。事實上,中國對外直接投資給人的印象是,只有國家的引導、組織和服務才能轉化為企業對外直接投資的優勢。與以往美國指責中國跨國公司是“國有資本”(State-owned enterprise)或“國家支持”(State Sponsored enterprise)以及“政府代理人”(government agency)不同,TikTok完全是私營并實現資本化運作的中資子公司,其資金構成中不僅沒有國有銀行,也沒有國資委背景的企業參股,這對奉行“華盛頓共識”經濟自由主義的美國政治精英來講,原本是中規中矩的“合規企業”。然而由于TikTok擁有強大的競爭力以及一流的投融資和市場滲透力,TikTok的出現沖擊了老牌社交巨頭Facebook、YouTube在社交細分領域的壟斷地位,這是導致TikTok受到政治攻訐和排擠的重要原因。
往常,美國政治精英對中企投資實施排擠的理由很直接,即針對中國式“政商關系”的質疑和否定。這包含:中國政府是否為跨國公司提供投融資支持,公司是否是國有,公司是否有軍方背景,公司是否受到政府控制等。美國專職的外資安全審查機構是財政部下屬的外資投資委員會(CFIUS),當然總統的行政命令也存在對外資的拒阻效果。中資被認定為“安全不合規”后,往往有較多的空間去進行申辯或司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