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現如今以進入數據驅動的時代,新興科技日新月異,但風險也如影隨形,特別是在風險最容易滋生的金融行業,從P2P亂象到系統性金融風險,都是牽一發動全身的“蝴蝶效應”。當前國內外紛紛通過“沙盒”機制,輔以監管對于創新的把控(審核、測試、評估),正是對市場負責最好的試金石。“沙盒”概念最早由英國政府于2015年3月率先提出,按照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英文縮寫為FCA,文首照片為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的標志)的定義,“監管沙盒”是一個“安全空間”,在這個安全空間內,金融科技企業可以測試其創新的金融產品、服務、商業模式和營銷方式,模擬市場中可能遇到的競爭、風險、監管等問題給出處置方案。從另一方面來看,也是監管機構對于市場弱勢參與方(如:消費者)設立的一種測試保護機制,在保障風險溢出可控的基礎上,利用主動合理的手段釋放或適當松綁過去較為嚴苛的監管規定,減少監管規則帶來的諸多阻礙,從實操層面推動創新,實現金融科技創新發展與風險有效管控的雙贏局面。
監管沙盒的全球化模式和運作機制
通過對全球主流監管沙盒模式的探查,我們發現沙盒機制運行較為成熟的國家或地區包括:英國、新加坡、中國香港、澳大利亞、美國、中國臺灣和韓國等。其中,明顯可看出以上國家和地區對于監管模式可被劃分為:綜合式審批制、綜合式備案制、分散式審批制三大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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