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是我們這個時代的鐵路——當今世界眾多商業和通訊活動賴以進行的一項關鍵公共基礎設施。然而,主導互聯網的公司都是私營、逐利的實體。和舊時的鐵路公司一樣,它們也存在壟斷問題。
這一點值得仔細思量——考慮到最近幾天各界對大型科技公司掌控的權力發出的警告,包括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總裁克里斯蒂娜?拉加德(Christine Lagarde)和美國司法部(DoJ)反壟斷部門主管馬坎?德爾拉赫姆(Makan Delrahim)。在上周的一次演講中,德爾拉赫姆以早期鐵路行業的反競爭行為為例,來說明今天的數字“守門人”帶來的挑戰。美國司法部和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最近已就調查包括谷歌(Google)、亞馬遜(Amazon)、Facebook和蘋果(Apple)在內的科技公司做好分工。
但我認為,真正的行動發生在美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該委員會已宣布將調查這個問題:反壟斷法規是否需要修訂、以應對約束大型科技公司的難題。在未來18個月左右的時間里,他們將舉行聽證會,且據內部人士透露,他們可能將與多位知名科技領袖、以及聲稱遭這些公司打壓的競爭對手進行面談和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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