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花生日記”軟件因涉嫌傳銷違法行為,其運營公司“廣州花生日記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被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責令改正并處以罰款150萬元、沒收其違法所得7306.58萬元。這是近年來第二宗與傳銷有關的巨額處罰案例——此前在2017年,云集微店因涉嫌傳銷,被沒收違法所得約808.41萬元并處以罰款150萬元,其后,“云集服務號”被騰訊永久封號。
傳銷是過去一兩年的熱門話題,很多負面新聞見于報端。據國務院2015年發布的《禁止傳銷條例》,“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但是在美國,依照以上中國條例定義的傳銷并不一定違法。安利全球(Amway Global)曾被懷疑是涉嫌違法的金字塔營銷(又被稱作“龐氏騙局”)。金字塔式銷售沒有真實的商品或服務交易,銷售人員的回報基本上全部來自于招募新參與者所取得的傭金,也就是說,金字塔式銷售的“產品”實質上是下級的參與權與入會費,而這些都是沒有任何經濟價值的。直到1979年,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簡稱FTC)調查聲明安利合法。調查結論是基于:一是,直銷商未從招募下級的動作中獲得直接收益;二是,直銷商未被要求購買大量存貨;三是,直銷商必須有真實訂單將產品銷售給消費者,且產品銷量是獲得績效獎金的先決條件;四是,公司和所有直銷商都必須接受下級退回的多余庫存。該裁決為安利的商業模式鋪平了道路,目前安利擁有17000多名員工,業務遍及全球100多個國家與地區,年收入約為90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