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東西,就連世界首富、亞馬遜(Amazon)創始人杰夫?貝索斯(Jeff Bezos)都買不到。“.amazon”域名便是其中之一。
7年前,負責對維持互聯網運行的地址和協議實施管理的全球機構,決定允許網絡用戶在“.org”或“.com”等已有知名域名之外,創建新域名。貝索斯的亞馬遜——為方便起見,我會稱之為亞馬遜公司(Amazon inc)——嘗試拿到“.amazon”域名。
于是,亞馬遜公司試圖利用互聯網名稱與數字地址分配機構(ICANN)的復雜程序,陳述自己的理由。它還提供了據稱價值500萬美元的Kindle電子閱讀器和亞馬遜網絡服務(Amazon Web Services, 簡稱AWS),期望安撫來自拉美的批評者。如果你愿意,可以稱之為“禮品卡之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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