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初的中美貿易談判,不出意外地在各自表述中結束。中美分歧,有多少是出于誤解?有多少是出于理念分歧?有多少是出于利益沖突?
首先,誤解自然是重要的原因。典型如同如今熱議的法律用語“Reciprocity”,西方理解一直是對等原則,中方主流理解直到最近幾年還是互惠原則,其中信息誤差,不僅在于表述的差距,也導致對于貿易政策的取向與應對。解決貿易爭端,并不是僅僅依靠利益或者大撒金錢可以解決,否則難以理解特朗普所要求的公平貿易的含義以及美國民眾對于全球化的不滿何以加劇。理解一時有誤,并不可怕,但是長期有意無意的誤導,往往會導致悲劇。
中國慣常心理之一,總覺得外國人不理解中國,其實我們不理解國外的情況也常見。如今貿易戰在前,不少人又提出日美貿易戰案例,指出美國利用廣場協議“陽謀”,如何導致甚至壓迫日本經濟崩潰,甚至以訛傳訛說,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負責人羅伯特?萊特希澤主導“廣場協議”(事實上他根本沒有參加談判),這次來中國是希望復制上次日本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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