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中國資本市場發展歷程中重要的公司治理事件,持續近兩年的“萬科股權之爭”給學術界與實務界留下來了太多的觀察和思考。即使是6月30日剛剛完成的新一屆董事會換屆也不例外。
在萬科由11名成員組成的新一屆董事會中,除了5名獨立(或外部)董事(其中1名為外部董事),其余6名為內部董事。其中,持股比例29%的深鐵推薦了內部董事中的3名,占到全部內部董事的50%。深鐵從而形成事實上的“超額(比例)委派董事”。需要說明的是,這一現象并非萬科新一屆董事會組織中說獨有。統計表明,從2008到2015年期間中國不少于20%的上市公司曾出現不同程度的超額委派董事現象。然而,像萬科新一屆董事會組成中,超額委派董事比例不僅遠超平均水平,而且持股比例相差不大的第二大股東和第三大股東沒有委派董事則十分罕見。
那么,我們應該如何理解這次萬科董事會換屆再次凸顯的超額委派董事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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