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在頒發“年度廢話獎”時我寫過一些話,現在我想收回。我寫了類似這樣的話:在商界如果你下足功夫,就完全有可能把話講明白。
現在我發現沒那么簡單。去年秋天,我和別人一同創立了一家社會企業,想要將一些像我這樣的人重新培訓成教師。原本我想管它叫,Teach Last(終于去教書),我覺得這個名字既直白又風趣。然而,幾乎所有人的反應都是,別,別,別。他們堅持認為,Teach Last,聽起來好像之后就要去死一樣,于是我只好作罷,最后選了一個沒那么糟的名字,Now Teach(現在教書吧)。
為新事業起名給我上了第一堂課。作為一名記者我想怎么寫就怎么寫,如果得罪了誰,呃,那也是工作的一部分。但創業時卻不得不學會妥協——而妥協和言辭犀利幾乎永遠不可兼得。話說得是不是漂亮并不重要。假如有人不受用,你就得換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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