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丁香園前CTO馮大輝與老東家之間的期權糾紛引發圈內熱議,此事也讓眾多的互聯網行業從業者開始疑惑和擔憂:自己已經參與的股權激勵計劃,或者潛在東家手中揮舞著的期權方案,到底是不是一張廢紙?而企業也擔心因為期權協議不夠規范,而和員工發生糾紛。
我曾為很多創業公司設計股權激勵方案,既有VIE結構也有普通的人民幣結構,法律文件的具體條款也差別不小,但共同的體會是激勵方案要考慮到公司和員工之間的利益博弈,要追求在公司從小到大過程中利益分配的相對公平,否則糾紛很難避免。
考慮到大部分人對“股權激勵”、“期權”、“股權”之間的關系理解都不到位,在此先簡要梳理:從字面上看,“股權激勵”即以企業股權來激勵員工努力工作,如果員工在短期內就取得了企業許諾的股權,需求得到滿足,動力就會下降,這是“獎勵”而非“激勵”;要實現“激勵”,必須將員工獲得收益的時間推后,并使可獲收益的價值與企業接下來一段時間的發展緊密關聯,讓員工與公司成為“利益共同體”,實現激勵的目的,這種機制就稱為“股權激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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