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0日,我在英國《金融時報》中文網發表的《金融市場熔斷機制利弊談》文章中寫道:中國三大交易所設定的觸發閾值5%和7%可能過低,比其他幾個主要國家目前采取的觸發閾值都低。A股經常大起大落,如果以收市變幅估計,從2015年6月8日滬深300指數見頂至9月7日的60多個交易日,就有12次符合熔斷機制,平均每5個交易日觸發一次,且其中未計及開市期間升或跌逾5%的交易日。而2014年滬深300 指數單日波動幅度超過7%的就有9次,這樣造成的全天交易停止的頻率遠遠高于國際經驗,而過于頻繁的交易中斷會對不同市場參與者造成麻煩。
言猶在耳,沒想到2016年第一個交易日熔斷機制就被觸發,而且是兩次觸發,直接造成全天交易停止。很顯然,中國投資者對于熔斷機制在實施第一天就被觸發非常不適應,交易行為呈現出 “磁石效應”,即打算分開時間交易的投資者,出于對交易停止的擔心而被吸引進市場交易,他們想搶在熔斷之前完成交易,結果卻是使得價格朝同方向加速實現熔斷觸發閾值。
具體到中國,市場先是暫停交易15分鐘,恢復交易后在短短7分鐘內,指數跌幅就擴大到7%。需要指出的是,磁石效應在中國并非新鮮事物,當股價接近漲跌停板時,價格變動的速度就會加快。還有,該效應是投資者的理性反應(雖然在旁觀者眼里,這種理性反應和恐慌性交易沒有區別),他們會分別比較把交易分開完成和集中時間完成的收益和成本。有些人會選擇集中完成,有些人會分開完成,另外有耐心的人會寧愿等到第二日交易而非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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