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紀委巡視組進駐證監會后,中國證券監管部門的高官和證券公司高管紛紛落馬,尤其是主管新股發行審核的官員接二連三接受調查,以“發審皇帝”著稱的中國證監會副主席姚剛、創業板發行監管部副主任李量、證監會發行部三處處長劉書帆等相繼被查,讓IPO權力發審部門成為“重災區”。在證監會發審權力不被監管和約束的情況下,他們出事也許只是時間問題,緣于他們手中的權力和牽扯的利益太大了,尤其新股IPO“沖關”涉及大量利益關系,不透明、非市場化的權力審批制度只能成為權力尋租的溫床。
如果權力發審制度再不改革,證券監管部門繼續裁判員與運動員一身兼,即使查處一撥壞人,以后還會誕生另一撥更加隱秘的貪腐分子,只有好的制度才會約束人們的貪婪欲望,讓壞人不敢為非作歹,讓好人不至于被權力腐蝕。因此,發行制度市場化改革不單關系著中國股市的健康發展,也關系著中國證券監管體制的健康和良心。
行政主導下的額度制、審批制、核準制,可能初衷是好的,是想選擇優質的上市公司,防止劣質公司上市圈錢,意圖讓資本市場健康發展。但實際情況與父愛主義的初衷背道而馳,行政主導下的權力發審不但沒有選出優質的公司,反而成了權力尋租的溫床,各種帶有財務欺詐的公司通過形形色色的公關,紛紛高價上市圈錢,拿了好處的監管部門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而這些公司卻成了打不得、罵不得的保護對象,對媒體揭露出來的“壞孩子”,只用低廉的處罰成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過低的違規成本恰又默許了他們的胡作非為,結果扭曲了各種市場化的功能,成為阻礙市場化改革的最大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