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幾家大銀行面臨著一項艱巨的任務——要滿足旨在防止靠納稅人救助銀行的全球新標準,而依賴存款獲得融資(正常情況下被視為一種優勢)使它們處于不利境地。
金融穩定委員會(FSB)負責向20國集團(G20)大型經濟體提供政策建議。本周一,該委員會證實向全球性銀行提出了最終建議,要求它們持有一種名為“總損失吸收能力”(TLAC)的特別債務。
此舉旨在使大型銀行具有足夠大的彈性,可以安然度過經濟或金融危機、而不致把自己的問題蔓延至整個金融體系,并使自己未來不需要政府的救助。這一要求是2008年金融危機之后啟動的一整套全球改革措施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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