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的話】本文為FT中文網專欄作家陸一撰寫的“還原327”系列文章最后一篇。
在“327事件”及其整個國債期貨市場風險事件中,究竟誰是最終的贏家?
輸掉了自己和公司的管金生、留下了遍地債務的遼國發算不上贏家;在“327事件”上逃過一劫的湯仁榮和闞治東,前者最終因為疏忽遺留的一個316空倉未平而折戟,后者在合并萬國證券后不到一年就被免職,要算贏家也很勉強;對于尉文淵來說,5年交易所總經理任期創造了一系列后人至今無法企及的事業輝煌,但正如他自己說的:“327就是我自己打倒自己的一個動作”;就是賭對了327合約方向的中經開,該事件給其的利潤連1個億都沒有,盡管在信托業的整頓中僥幸生存下來,但仍然沒有躲過銀廣夏那一劫而最終覆滅;財政部的傳統監管權利被侵蝕、劉鴻儒被提前退休、上海和深圳市政府對證交所的領導權被褫奪……哪怕就是最近網上所傳的諸多327贏家們,盡管當年他們贏得盆滿缽滿,但從多年后這些金融大鱷個人離奇人生的悲慘結局來看,都很難說誰是最終的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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