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的最后一周,有關中國的最熱門話題無疑是中共官方公布對前政治局常委(俗稱“正國級官員”)周永康立案審查。根據新華社7月29日的報道:鑒于周永康涉嫌嚴重違紀,中共中央決定,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由中紀委對其立案審查。消息公布之前周永康及其兒子周濱已被批捕。
其實這姍姍來遲的消息對于關注中國政局變化的觀察人士而言,根本算不上什么振奮人心的特大新聞,但無論如何也是一件好事。微信群里幾乎一片歡騰,大部分人都在叫好,有些人由此推斷習近平、王岐山將會一鼓作氣,逐步打倒若干頗有政治資源與家族勢力的貪腐“大老虎”。還有人甚至推斷習、王將會乘勢重啟政治體制改革,實現18大做出的“法治國家”和“法治社會”的官方承諾。
我對這種高興過頭的表現能夠理解,但并不認同此類過度解讀官方意圖的自慰式憧憬。相信許多人都能看出,目前官方的一系列做法與“法治國家”和“法治社會”實在沒有什么內在邏輯聯系。為了以理服人,我們有必要先了解一下什么是“法治國家”和“法治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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