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廣電總局對傳媒和互聯網內容的管控禁令,在行業內已是耳熟能詳,見慣不怪的了,比如,禁止黃金時間播出境外動畫片,不準在電視中使用GDP、NBA等外語與縮寫,娛樂節目每周不得超過三次,一部電視劇最多只能在兩家衛視播出,叫停網絡熱播美劇等等。
近期,廣電總局對互聯網電視(OTT)市場的政策驟然收緊。所謂OTT即“Over The Top TV”,意思是基于開放互聯網的視頻服務,終端可以是電視機、電腦、機頂盒、PAD、智能手機等等,如PPS、悠視網、樂視等平臺的內容傳輸到消費者的屏幕上,還有2010年推出的Apple TV、Google TV都屬于這種模式,當下市場上出現的各種的盒子,則是OTT業務最熱門的形式。
當前中國互聯網電視播控集成牌照共有7張,分別掌握在央視CNTV、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上海文廣、杭州華數、湖南衛視、南方報業手中。目前,樂視網、阿里、騰訊等互聯網企業涉足視頻內容業務,都需要在這7家中選擇合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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