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城鎮化總是引起許多爭議,尤其是涉及到土地問題。實際上,在全球的城市化及工業化的原始積累過程中,非道德因素都不少,如英國的“羊吃人”或者美國的土地兼并。中國的版本則是“剪刀差”、“農民工”和“趕農民上樓”。這個過程終有盡頭,原因無外乎:一是原始積累已經完成,二是它產生的大量矛盾已經對社會的穩定和諧構成了重大威脅。目前充斥輿論的“農民工”問題、征地補償問題、土地流轉問題等,都在反映著大眾對這種積累模式的反思和批判。
中國過去十多年的城鎮化(準確的說是“半城市化”)更多的體現為“土地城鎮化”:地方政府對農村集體土地進行征收、在土地市場上保持獨家壟斷地位,并以“向農民征地→成本價供應工業用地→高價供應商住用地→土地抵押融資進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新一輪向農民征地→……”的循環為表現形式,來推動高速城鎮化和GDP錦標賽。
在這個過程中,一方面土地出讓形成的財富積累轉變為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再經由基礎設施軟硬件建設的投資,提高了本地城鎮居民的公共服務水平;另一方面,被征地農民的利益沒有得到有效的保護,而同時由于戶籍制度的存在,進城務工的農民成為“農民工”,他們不能獲得與城市勞動力同等的整體勞動報酬(特別體現在無法平等享有醫療、教育等公共服務資源)。因此,土地的城鎮化對失地農民和進城農民工群體都有重大虧欠,加劇了城鄉矛盾對立,孕育了極大的不穩定因素,因而是一種越來越不可持續的城鎮化模式。
您已閱讀17%(596字),剩余83%(2934字)包含更多重要信息,訂閱以繼續探索完整內容,并享受更多專屬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