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在2009年出臺巨額刺激方案時,重點是盡快向各省市輸送資金,推動全球金融危機過后的經濟復蘇。當時,各省市的地方政府獲準繞開通常的舉債限制,以盡快啟動項目。如今,還債的時候到了(逾半貸款將在今后3年里到期),當年那場信貸狂熱的規模意味著,許多借款人可能違約。
在這種情況下,北京方面作出的選擇是命令各銀行滾轉貸款,而不是直接為地方政府紓困。這種做法除了爭取到一點時間外,起不到什么作用。中國銀行體系早晚將不得不承認,在忙于執行刺激政策的過程中,各銀行發放了一些不良貸款。如果中國政府的決定不只是為了延緩還債日,那么現在爭取到的時間,必須用于為地方財政奠定更為穩健的基礎,同時叫停那些效率低下、在資金上依賴貸款的項目。
這樣的項目還多得很。一些官員估計,大約25%的項目無法產生營收。自2007年以來,中國的地方政府債務已增至原來水平的3倍,超出中國國內生產總值(GDP)的四分之一,這在很大程度上是刺激成本所致。這些債務中有相當大一部分是短期銀行債務,它們被塞進旨在繞開規則的表外工具。對中國政府來說,設法應對短期銀行融資與其所資助的基礎設施項目的長期特性不合拍的問題,將是明智之舉。去年批準一些省市發行債券的決定是很好的第一步。發行債券有助于提高透明度和財政自律。但這方面的實驗仍然有限,而監管機構過度也阻礙了債券市場本身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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