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圍繞網絡盜版的辯論中,各方有一套中心反派人物。一方面是魯珀特?默多克(Rupert Murdoch)。當奧巴馬政府反對授權有關部門讓違規網站消失(域名系統屏蔽)時,默多克在Twitter上發布了一條怪誕夸張的評論:“奧巴馬跟硅谷的金主們站到一起了”。另一方面則是文檔共享網站海盜灣(The Pirate Bay)的運營者。他們幼稚地自詡:因為他們沒有儲存盜版內容,所以“不可能要求那些海盜灣背后的人”對盜竊負責。來人!把這兩撥人都關在同一間牢房吧!
各方在一點上具有共識。那就是內容制作者應該提供更大便利,使消費者成為正當顧客。至于這樣做的有效性如何,就要取決于內容類型了。
針對一些較舊的的視頻內容,已有一個解決方法:Netflix就是通過向影視版權所有者購買內容來賺錢。過去10年來,音樂產業的營收已縮水一半,但近期銷量的回升表明,像iTunes和Spotify這類服務起到了輔助作用。軟件的情況困難一些。蘋果(Apple)將軟件與新潮硬件捆綁,來增加其竊取難度,但即使是蘋果也需要花費大量時間和金錢起訴涉嫌侵權者。高成本的高端內容,例如首映電影和體育賽事直播等,可能是最難處理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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