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懺悔:如果說賄賂是為了影響判斷或行為而提供的某種好處,那么我已經行賄受賄了。
我看過由企業買單的體育比賽、音樂會和戲劇演出。我真的在米蘭圣西羅球場的大看臺上與西爾維奧?貝盧斯科尼(Silvio Berlusconi)(應其他人的邀請)談笑風生。我曾乘坐羅伯特?馬克斯韋爾(Robert Maxwell)的噴氣式飛機飛抵他的游艇,在甲板上聆聽這位腐敗的媒體大亨吹噓自己最新的收購活動——馬克斯韋爾后來就是從這里落水身亡的。反過來,我也邀請過外交官、公務員、銀行家和首席執行官們一同吃飯喝酒。以后我還會這么做,因為它有助于我完成記者獨特的商務談判中我所負責的那一部分工作——在這些談判中,人際交往能夠產生新聞,提高見識。
在最近發布的新賄賂行為準則中,英國政府將此類談判認定為行賄。政府在準則中警告稱,款待可能被用來行賄,但它也承認,對于那些以“合理而恰當”的方式利用款待來改善形象、推介產品或“建立友好關系”的企業,不應不假思索地懲罰。英國司法部長肯?克拉克(Ken Clarke)在英國《金融時報》上撰文指出:“按照該法,沒有人會試圖制止企業帶著客戶去溫布爾登或去看國際汽車大獎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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