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年初,中國南北兩個特大城市北京和廣州相繼出臺或擬議了治理交通擁堵的政策。北京規(guī)定,今后嚴格控制機動車購買和使用,非北京戶籍的外地人,必須同時具備駕駛證、暫住證和5年以上納稅證明才被準許參與搖號競逐機動車購買指標,另外,非北京牌照的車輛被禁止在交通高峰期駛入五環(huán)內;而廣州正在擬議中的政策則干脆規(guī)定,今后將禁止外地牌照的機動車進入廣州市區(qū)。
細細數(shù)來,北京的治堵新政在很多方面違反了憲法和其他法律,比如對老年人、殘疾人、未成年人形成強烈的歧視,比如對本國人待遇不如外國人,等等。而廣州的擬議新政則在一個問題上和北京意趣相投——即所謂“外地人”思維。
按照北京的規(guī)定,在高峰時段外地牌照的車輛被禁止進入北京五環(huán)以內城區(qū),外地人在北京不管生活多少年,都在購車資格上受到嚴格限制,甚至不如一個剛到北京的外國人。廣州的汽車新政如果成功頒布,也意味著“外地車”今后將無法在廣州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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