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8月24日開始,中國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6次會議開始審議刑法修正案(八)草案。筆者從輾轉拿到的草案文本看到,其中既有對總則部分的修訂,比如擬議對75歲以上的老人不適用死刑,也有對分則部分的諸多修改。總體而言,這次修訂的重中之重是檢討中國過去的死刑政策,以前所未有的力度調整刑罰體系,相比前七次修正案而言,此次修改堪稱1997年中國刑法修訂以來對刑法的一次“大修”。
依據中國立法的慣例,本次修訂案草案,實際上體現了中國決策層的意圖,即便在最后由立法機關通過的文本中有所修改,其整體骨架和方向不會有大的變化。
在現行中國刑法中,共有445種罪名,其中68種有死刑規定。而本次修訂刑法的重點之一,就是擬議取消13個“經濟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其中包括有關盜竊罪、走私罪、需開增值稅發票罪等行為的死刑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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