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家們肯定松了一口氣,因為海上鉆井業的過失成了那些關注企業貪婪行為的人士的焦點,而銀行家已降為次要關注對象。但是,他們獲得的喘息時間很可能不會太長。正在進行的調查,必將發掘出更多在道德甚至法律方面有欠缺的銀行家。如果再回想起銀行家剛剛獲得公共資金紓困即覬覦巨額獎金的丑態,公眾將會更加堅定的認為,金融業只圖賺錢、毫不顧及自身行為對社會整體造成的后果。我們如何向該行業灌輸更多的社會價值觀?抑或,銀行家的貪婪是否在多數情況下是有益的?
大多數人工作并不只為賺錢。對許多人來說,他們工作的一個主要動機是,他們知道自己的工作會讓世界變得更美好。銀行家們也沒有什么不同。但在兩個重要方面上,銀行家的工作與其它多數職業存在區別。首先,銷售某發電項目債券的經紀人,只不過是一部龐大機器上的一個小零件而已,她永遠看不到自己幫助建設的那家電廠。其次,衡量這位經紀人貢獻的最直接指標,是她為自己公司賺到的錢。這既是“保持距離型”金融體系的價值所在,也是其成本所在。
舉例來說,某位交易員賣空了某公司的股票,因為他覺得那家公司經營不善。他并沒有去關注那些丟掉飯碗的工人,也沒有去關注失業給這些工人的家庭帶來的困難。然而,賣空者奪走了經營不善的公司將會浪費的資源,履行了一項很有價值的社會職能。如果某公司的股價暴跌,它將無法輕易籌集到資金,甚至可能會被迫關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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