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令人難以置信,但相比于案頭上的其它議題,巴拉克?奧巴馬(Barack Obama)或許正面臨一個會給美國帶來更深遠影響的問題:是否應起訴上屆政府官員——可能上至喬治?布什(George W. Bush)本人——違反了國內(nèi)和國際的酷刑法?
在奧巴馬同意公開布什政府官員撰寫的“酷刑備忘錄”時,激烈的爭論就開始了。奧巴馬本來希望為這個問題劃上句號,結(jié)果卻適得其反。在這場已經(jīng)爆發(fā)的斗爭中,賭注是巨大的。
有一點很清楚,并且必須予以強調(diào)。按酷刑這個詞的普通含意理解,水刑等殘忍的審訊方法屬于酷刑。沒有哪個文明國家會認為使用它們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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