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一份新的報告,谷歌和Facebook去年向澳大利亞的媒體公司支付了約2億澳元(1.46億美元),因為新的監管規定幫助了當地的媒體行業。
但朱迪思?尼爾森研究所(Judith Neilson Institute)周四發布的報告警告稱,這一體系仍是一個“不透明的混亂局面”,一些公司無法輕松與大型科技公司談判。該機構是一家總部位于悉尼的慈善組織,為媒體項目提供資金。
在谷歌與該國消費者監管機構發生爭執后,澳大利亞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出臺法律,迫使技術平臺與當地媒體行業就支付問題進行談判的國家。自那以來,媒體機構和大型科技公司之間已經達成了大約30筆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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